永远的小学生

文笔永远是小学生~写文纯属爱好~

人间实习生(3)

-OOC属于我,切勿上升正主

-余光/洪笛无差

-一切情节都是作者胡说八道


说干就干,洪之光找了条小巷子,蹲在巷子口的矮墙后等候目标出现。余笛则是隐身站在他身后看热闹。

第一个目标人物出现,是一位老奶奶,背微微驼着,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。洪之光没有动手。

“多可怜的老奶奶,抢劫她我于心不忍。”

第二个目标人物是一个中年女人,一身朴素的穿着,手里拎着一袋子青菜,脚步匆匆。洪之光没有动手。

“她肯定是急着回家煮饭,身上没多少钱的。”

第三个目标人物是一个中年男人,穿着老头背心沙滩短裤,脚上趿拉人字拖鞋,手里挽着个黑色塑料袋。洪之光还是没有动手。

“这人看着就穷得叮当响,你看他连鞋子都买不起。”

余笛摇着扇子默默摇头:笨蛋!那人是城中村专门收租的,黑色塑料袋里都是刚收来的租金!


最后,终于等来洪之光觉得值得下手的目标。

那是一个年轻小伙,一身的潮牌,戴着墨镜塞着耳机跟着节奏摇啊摇。

“就他了,看他一身打扮就是个有钱的。”

洪之光等他走近,突然跳出来拦住去路:“别动!打劫!!!”

年轻人被吓一跳,摘掉墨镜瞠目结舌:“我草,现在还有拦路打劫的?!!!”

“就是打劫的!将身上现金全部拿出来!!!”

年轻人叹气:“大哥,现在都是手机支付,哪还有人随身带现金的呀。”

洪之光不管:“那就将值钱的东西统统拿出来!”

“我身上没啥值钱的。”年轻人开始介绍全身穿戴,“这墨镜,拼夕夕的;这耳机,拼夕夕的;这套衣服,咸鱼上买的;这波鞋,深圳路边摊捡的……真没值钱东西!”

“那,那,那你手上脖子上金闪闪的呢?”

“都是金属制品,假的!加一起才几十块。”

洪之光恼了,几下子将年轻人摁在地上:“没关系,还有你这个人,拿你去跟家人要赎金。”

年轻人马上嗷嗷大哭,涕泪横流:“放过我吧,大哥!我上有老有老有老的,又穷又惨,他们给不出钱!”

看他哭得那么凄惨听着不像有假,洪之光心软,松手放人走了。

年轻人连滚带爬逃掉。

洪之光本想继续等下一个目标,可很快远处传来警笛声,余笛将他扯走了。

“我不怕警察!”

“我怕,行了没?”


半夜的海格外静谧,月光投映海面上,晃晃悠悠的,要碎不碎的样子。

海滩上有两个人坐那儿发呆。

洪之光双手抱膝头低着头,说话声音嗡嗡地:“怎么办?抢不到钱就没地方住没吃的……”

余笛浮在半空中,正慢悠悠将长衫下摆粘上的沙粒拍走。

“作为恶魔小王子,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。这样好了,我朋友缺个保镖,有兴趣没?包吃包住。”

洪之光猛地抬起头。

“有!!!”


其实在洪之光努力实施打劫时,余笛用手机进行了现场直播。

观众就是阎罗王王凯和左判官廖佳琳,还有无聊来地府溜达的阿云嘎和郑云龙。

大家被洪之光的单纯逗得哈哈大笑,同时惊叹于他的善良。

这样的孩子,稀少得很,值得好好保护。

正好阿云嘎需要出国演出一段时间,丢下郑云龙一个,觉得不放心,要不就雇佣他做保镖吧。


第二天,在余笛引领下,洪之光见到了雇主:郑云龙。并且得知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,每天9点整来郑云龙家里陪他出门上班,晚上陪他回家,不让粉丝过分靠近,就这样。

“就这?”

“对,就这。”

“不需要过刀山下油锅挺身而出挡子弹啥的?”

郑云龙抬眼看了看他:“你想多了。”

洪之光好开心:轻松的工作,太棒了。


既然有着落了,余笛觉得自己也可以功成身退。

刚想走衣袖被扯住。

“右判官不能走!我还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的,你得留下教我。”洪之光笑得好灿烂,“你若走了我就回地府。”

王凯:千万别!笛哥你委屈一下下好不啦?

余笛:叹气。


既然有住的地儿了,当然得去打扫一下。

郑云龙提供的是一套公寓,单人的,迷你的,门一开就是房间那种。可洪之光心大呀,不在乎,干净卫生就行,而且交通方便离郑云龙家近,楼下吃的饭店也多。洪之光很满意。

余笛看见靠近窗户处有张挺长的沙发,也满意地走过去坐下来,只要能有地方躺着就够了。


“外卖来了!”洪之光将一大袋子东西从外卖手中接过,转身递给余笛。

余笛早将饭桌擦干净,接过外卖开始拆袋子将饭菜一样样摆满桌子:“恶魔小王子胃口不错。”

“我也点了你的分量。”虽说余笛脚不沾地也不吃不喝的,但洪之光总感觉他也需要尝尝人间饮食,所以不忘给他点了一份,可余笛的反应——似乎自己多此一举?

果然是善良并且细心的人,余笛微笑:“我可以不饮不食,也不抗拒品尝人间美食,既然都点了,今天陪你吃。不过以后省了吧,你的收入也不多,不需要在我这儿浪费钱。”

肯陪着吃就行,洪之光开心地开吃,边吃边对着外卖单子一一比对。

“这是烧茄子,好香好软,右判官尝尝,这是素食你会喜欢。”

“这是虾仁面线,虾仁新鲜面线有点点辣,可是很开胃,右判官来点?”

“这是麻辣小香锅,辣!辣!辣!右判官给我递支水来。”

“这是牛排减脂沙拉,右判官你一定喜欢,都给你。”

“……”


好意不能推却,余笛每样都尝一点点并给予合理建议。一顿饭将两人关系又拉近了一点。

“恶魔小王子,以后别叫我右判官,叫我名字就行。”

“那不行,你比我大,就叫你笛哥吧,也别叫我啥小王子的,洪之光,之光都行。”

余笛笑弯了眼。

“我习惯叫叠字,光光,可以吗?”

“可以!还有烤小羊羔肉,要么?”

“.…..好……”


晚上,洪之光很快入睡,微微鼾声显示他心情大好。

余笛没有睡,坐在窗前仰望夜空。

好久好久没认真看过夜空,这样的日子——不多了。


-tbc-


接下来是舒舒服服(划掉)鸡飞狗跳的恶魔小王子打工辛酸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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