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典型穿越(1)
-主洪笛,多cp
-看过很多穿越小说,发现架空背景最好写
-ooc预警,男男可婚预警,勿上升正主
“笛笛!我回来啦!”
洪之光快活地推开门,家里静悄悄的。
哦,对,余笛今天有工作,一大早出去了。
正好,洪之光开心地调整机器,准备录制早就答应粉丝的视频:品尝鲱鱼罐头。
至于过程嘛,就不详说了,各位可以去B站直接接受弹幕轰炸。
晚上余笛回家,也炸了,是气炸了!
“什么味道?好臭好难闻!洪之光!!”
洪之光心虚无比,已经全屋开窗通风一整天,又喷了足足半瓶空气清新剂,怎么还是有味道啊?这鲱鱼罐头后劲太强了吧。
“你别过来!太臭了!!”余笛连连后退,洪之光今天怎么回事?家里臭就算了,怎么连他身上也一股味儿。
结果,壮男洪之光被干脆利落赶出房间,可怜巴巴地抱着枕头被子去睡沙发了。
梦中,一个小光点出现,不停闪烁。
【姓名:洪之光 任务:追到自己爱人 请绑好安全带,旅程现在开启。】
洪之光在梦中挥了挥手:“好吵,走开!”
小光点在他手臂间飞舞。
【祝你好运!】
梦境陷入一片黑暗中。
再次醒来时,首先见到的不是雪白的天花板以及那顶熟悉的天空蓝的吊灯,而是,欧式风格的垂帐。
哪儿来的垂帐?洪之光眨眨眼,余笛新买的吗?
“尊贵的王子,请起床洗漱。”身边传来熟悉的声音。
南枫?洪之光撑起身子,眼前的景象让他赶紧又躺倒装睡。
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,余笛和南枫在整我。可今天不是愚人节,余笛也没有愚人节愚人的爱好。
“王子,您已经醒了,我见到的。”南枫的声音再次响起。
装不下去,洪之光只好翻身起床。眼前是个宫殿模样,床前站了几个人,看服饰像是古时欧式的,南枫站在最前面,手里捧着一块——毛巾。
这难道是?传说中的穿越?我穿了?洪之光拍拍胸口,哦,胸肌一点儿没缩水,那就不是魂穿而是整个人穿过来了,幸好幸好。
洪之光一边接过温热的毛巾摩擦脸部一边拼命回想,我是做错了什么穿过来了?
洗了脸脑子清醒多了,洪之光灵光一现,明白了:一定是鲱鱼罐头搞的鬼!
等到见过整宫殿的人,洪之光整明白了自己的身份,真的是王子,一个中等国度的王子。
这身份不错。
“南枫,你也穿过来了?幸好有你,没那么心慌。”
南枫惊讶地看着洪之光,虽说王子殿下从小到大都是不大靠谱的感觉,可是今天怎么特别奇怪?感觉……失忆了?
“王子殿下,您别吓我啊?难道是昨天得知那个消息后,愤而举铁,举傻了?”
洪之光抓住重点:“这儿也能举铁?也有健身房?”
您抓错重点了。南枫哭笑不得:“不是,重点是那个消息,您要和亲的消息!”
和亲?!!!我不是男的吗?!!!
等等,又抓错重点,我有笛笛啦,不能和亲!!!
南枫叹气:“王子,昨天您的反应和现在差不多。您说自己不要结婚,要做快乐单身汉举铁一辈子,然后就被皇上斥责啦,您忘了?”
哦,真的忘了。不是,是没有这个记忆。
这穿越也太不靠谱了,太不是时候了,我去睡会儿,没准能重穿回去。
洪之光起身往寝室走。
“王子请留步。昨儿我去打听了,据说这和亲的对象气质无敌,儒雅斯文,还美得天怒人怨。”
洪之光站住了,这描述,呵呵,不会就是笛笛吧?
“和亲对象何时来?”洪之光开心得八颗牙齿都露出来了,标准笑容。
“今天下午到。”
看着自家王子蹦跶着去挑服饰的背影,南枫叹气:果然英雄难过美人(不是)美男关。
笛笛果然也穿过来了,洪之光哼着歌儿换好华服,准备去迎接贵客。
嗯,笑容先收一收,不要吓着笛笛。
和亲对象是隔壁龙国的王子,坊间传闻,此王子美貌盖世,见其真容者皆被其美貌震得不能言语,而且才气四溢,武功盖世。
当然这不能尽信,因为坊间也传言洪之光有三头六臂,能轻轻松松倒拔巨松,一顿能吃七个人的饭量。嗯,饭量那个倒挺写实的。
这位龙国王子说自己有点害羞,要求在后花园见面。
嘿嘿,笛笛还挺会的呀。
洪之光赶到后花园,先赶紧伏地来30下俯卧撑,让肌肉更紧实有看头,然后随手摘下一株盛放的红玫瑰,这才慢悠悠地去寻人。
人就在一棵银杏树下,背朝着洪之光,一身明艳服饰,头戴金冠。
洪之光走近,故意咳嗽一声:“咳~ 又见面了,真有缘分。”
那人转过身,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挺直的大鼻子,熟悉的开口栗子刘海——郑云龙!
这可真是个大惊喜,不,没有喜光剩下惊了!洪之光脑子里一群小人在不停辩论:“怎么回事?”“这不是郑云龙吗?”“他也穿了?”“不会是余笛魂穿了郑云龙吧?”“怎么说?”“就是外表郑云龙内里余笛啊!”“靠~~~~”
可是郑云龙一开口就露馅:“biang的,你就是洪国王子洪之光?你的三头六臂呢?”
哦,这无论内里外在都是郑云龙没错了,那么笛笛呢?
“笛笛~~ 没有穿过来吗?”
郑云龙见到洪之光失落的样子,也不太好意思继续打击。
“那个,送你一只兔子做宠物,别伤心了。”
嗯?洪之光这才见到郑云龙怀里抱着一只垂耳兔,大大的眼睛细软的毛发,温顺得很。
“笛笛你——居然穿成兔子啦?!!!!”
郑云龙和兔子对了对眼神,统一意见:这个洪之光脑子有毛病!
-tbc-
沙雕作者再次激情开文。
评论(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