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鱼缸】来我家蹭饭么?
-ooc属于我,切勿上升正主
-由几张照片引发的脑洞
-无关人士请避让,有工具人出没
王志达最近出息了,有好几个单人参与的演出。
他很努力去唱,同时也交到新的同行朋友,其中一个就是上海歌剧院的马一威。
马一威是个憨厚的长相,一脸的络腮大胡子煤气罐罐的身材,唱起歌来中气十足,威震八方那种。
他很欣赏王志达,从什么时候开始呢?嗯,从王志达主动伸手打招呼那刻开始,当时他的注意力全在王志达伸过来的手上,那么白那么肥润,再看本人,高大的身材冷白皮,配上一双自带眼线的大眼睛,和一张跟自己十分搭配的国字脸。
马一威在那一刻觉得自己遇到了命中的另一半,就是你了,王志达。
于是演出期间王志达身后多了条“大尾巴”,马一威跟着他到处跑,他去练声跟着,他瘫椅子上搓手机也陪着,连上厕所都不离不弃。
王志达有点懵,哎,你谁呀?一起上厕所这事儿除了老宋和笛儿我不习惯跟别人一起。
马一威笑眯眯的:“你看不出我在追你吗?”
“追我?”
“是呀,我打听过了,你还单着。”
“我......”
“我还知道你有两个室友嘛,没问题的,我可以跟他们打声招呼。”
是吗?王志达眨眨眼,一个坏主意计上心来。
“马一威,明晚去我家吃饭,敢不敢?”
马一威胸膛一挺:“有啥不敢的,明晚见!”
不就是见个室友嘛,还能将我吃了?
【宋罡、余笛:我们不会吃你,最近健身中,戒一切油腻。】
关于王志达被人狂追的事儿,宋罡和余笛早收到小道消息,所以当王志达跑回来说马一威要来吃饭时,两人的反应也不是很大。
“你们不好奇吗?我从没带过人回来吃饭哎!”
“你的朋友有戒口不吃的东西吗?”
“没有,哦,他爱肥肉,红烧肉,炸猪排......总之好吃又高热量的都喜欢!”
宋罡眉心跳了跳,语气仍很平淡:“行,明早去猪肉铺子买最新鲜的五花肉。”
余笛仍在看乐谱,头也不抬:“嗯,我开瓶刚买的红酒招待他。”
王志达有点不开心:你俩能不能有点吃醋的模样,这样我很不得劲。
【宋罡、余笛:醋?好吃的么?】
当晚,马一威特地穿上自己觉得最帅气的衣服,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来到王志达家门前,然后深吸一口气,敲门。
“来啦!”王志达清亮的声音响起,然后他开了门。
看着王志达一身随意的珊瑚绒睡衣,马一威有点不知怎么反应:“志达你好,送,送给你的。”将红玫瑰一把推出。
收到花的王志达非常开心:“谢谢哈,你怎么知道我家老宋喜欢红玫瑰?”
不是,那是送你的,十一枝,每枝都是我精挑细选的。
可王志达已经蹦进屋里去了,还拿着花跑进厨房:“老宋!你喜欢的红玫瑰!给你插花瓶去啦。”
老宋嗯了一声,手下不停,口中不忘提醒:“志达,别晾着客人,去泡茶。”
“好嘞!”
马一威站在门口处哭笑不得,喂,有人记得我吗?我还没进来。
好不容易换上家居拖鞋进了门,马一威一眼就见到饭桌上已经摆好的几碟菜肴,马上眼睛都亮了,东北的大拌菜,法式的烤蘑菇,东北的卤水大猪蹄子,法式的火腿奶油汤配蒜香法棍,还有一瓶正在醒的红酒。好丰盛啊!
“先坐下,还有菜没上。”王志达端着一盘双色小米糕走过来,殷勤介绍:“今晚的东北菜是老宋杰作,法国菜是笛儿出品,要不是我拦着,你还会见到几碟子红通通的川菜呢。”
“你的室友厨艺了得啊!”
“那是当然,要不怎么将我养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。”
“没关系,我也不太会做饭,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叫外卖。”
王志达一脸嫌弃:“那可不行,我不吃外卖的,易胖。”
宋罡最先搞定所有菜肴,端着拉丝红薯出来了:“你就是志达朋友?你好,我是宋罡。不用站起来,坐下,尝尝我们手艺。”马一威听到低沉的嗓音已经心里一颤,再看到宋罡本人更是被其气势秒杀,忍不住开口就打颤:“宋——不是,罡爹。”
什么???宋罡眉头紧皱:“你叫谁爹呢?”真当是来见家长的吗?
“不是,不是,罡哥!”马一威真要被吓哭了。
“罡子你又吓人,别把孩子吓哭了。”余笛托着牛排出来,笑眯眯跟马一威打招呼:“你好,我是余笛,叫我笛哥就行。”
美,美人呀!!!马一威被其颜值震惊到,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声音:“你,你好。”
这下轮到王志达不开心了,喂,眼睛不准盯着笛儿不放,给我回魂!回魂!!
接下来就是欢畅的开餐时刻,宋罡和余笛极尽主人家的热情,不停给马一威夹菜,不一会儿就堆成了小山,全是肉,各种肉。王志达的碗里也堆了座小山,但都是素菜,各种菜。
王志达咬着筷子眉头打成结:“我也想吃肉~”
“行,给。”余笛贴心地从碟子里挑出最小块的肉片儿放小山顶上,“快吃。”
为什么?王志达想哭,我让马一威来吃饭就是想蹭顿肉吃吃,怎么还是不让我吃呀,我好馋哦。
“志达,你的双下巴已经收不回去了,还吃?”宋罡提醒。
“对呀,我们手搭手加油时你的手最肥,粉丝们都能靠手认人了。”余笛补一刀。
但,我想吃肉。王志达怨念。
“没关系,我不嫌弃的。”马一威从高高的肉山中抬起头,一把抓住了王志达的手,“反正我也肥,我们一起合肥呗!”
【宋罡、余笛:你把手给我撒开!!!】
感觉到杀气,王志达马上一把将他手甩开:“你的手好油,洗手了么?”
一顿饭吃得是精彩纷呈,马一威不停埋头吃,碗里的肉山就没下去过;王志达苦着脸嚼完了碗里素菜,又拿着大葱默默地啃;宋罡眉头就没松开过;余笛倒是一直在笑,这种场面好少见,好好玩。
饭后,马一威已经撑得不行,但他还有重要的话要说。
“罡——”
宋罡一把拍在桌子上,将大家吓得噤声不语,然后他朝马一威招手:“来,我们去小区里散散步唠一唠。”
“对呀,快去,消个食。”余笛在旁起哄,脸上看好戏的表情掩都掩不住。
等宋罡将马一威拉走了,余笛才开始审王志达。
“怎么?找到新室友了?七年之痒?”
“不是不是不是。”王志达吓得直摆手,“我没有那种想法!就只是想带他回来我好蹭顿肉吃!”
“想吃肉不难,跟罡子去健身,我就天天煮肉给你吃。”
王志达又扁嘴,那就算了,我继续吃草吧。
楼下,马一威也扁着嘴:罡哥!罡老大!!罡大爷!!!我们已经绕着小区走了十几圈啦,我的脚好痛,我的耳朵也好累,您怎么这么能唠啊!救命!!!王志达我放弃你了,我顶不住哇!!!
另一边宋罡仍在喋喋不休:“威子啊,人呢要一直往前看朝前冲,你看你还那么年轻是不是,光明前途在等着你,不能停下前进的脚步,有空过来找我我给你补补课,随便认识我们学校更多年轻有为的老师,看中了我给你说几句好话啊。王志达呢好吃懒做的,你就别念挂着了......”
“马一威,你......”
王志达举起的手默默放下,这马一威怎么了?来我家吃过饭后见我就跟耗子见猫似的,跑得飞快。
是我样子太凶吗?还是我家饭菜不合他心意?
【宋罡、余笛:又解决一个威胁,来,给我一个五!】
来我家蹭饭么?赠送饭后散步唠嗑那种——
-END-
评论(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