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鱼缸侦探社(12)
-OOC属于我,切勿上升正主
-主洪笛或余光,带大鱼缸
事实证明,李云是真的会。
傍晚,洪之光看见李云在花园里和空气说话,看他脸上宠溺的笑容,对方必定是王志达无疑。
“你最近新学的?”
“是的,笛儿和老宋不欣赏,说浪费材料,你要不要看?”
“看,志达做的我都喜欢。”
于是洪之光看到一堆七彩胶带在半空里飞舞,渐渐缠绕成一个小圆球。
哎,这俩又在撒狗粮,溜了溜了。
转身走开,仍听到两人对话。
“搞定,李云拿刀子打横切开。”
“我看看,嗯,是个心心形状。”
“怎样?我厉害吧?夸我!”
“我的志达最棒,来亲一口。”
“去你的,别趁机耍流氓,继续切,还有其他图案。”
“好嘞——”
呼,这狗粮简直是整盘扑面而来,洪之光心想:王志达已经没救了,彻底被吃得死死的。
转入餐厅时,迎面遇上余笛,他手里端着一个大锅子,脚边还有一个大桶。
“之光,帮个忙。”
“好。”洪之光看了看,主动去提那个更重的桶,里面是满满一桶水。
“搬去哪儿?”
“我房间。”
洪之光是第一次进入余笛的房间。
房间的布置以简洁为主,入目最多的就是书,各种各样各个年代的书籍。
“笛哥房间也不是很大。”洪之光环顾一周,小声说。
紧接着看到余笛推开了墙壁上一扇隐形门。
我错了,原来有密室,很大的房间。
余笛示意:将水桶搬进来。洪之光跟着进了密室。
密室里有一整排贴墙的柜子,上面全是抽屉,每个抽屉上面都贴着标签,离得远了看不清是什么,正中间是一张实木书桌,桌面放着一排整整齐齐的秀丽笔。
洪之光一进入密室就闻到淡淡的血腥味,可是看来看去没见到贮藏血液的东西。
“笛哥,这血腥味?”
“嗯?”余笛将大锅子放到墙角一个炉子上,指示洪之光将水桶放边上,又从桶里舀水出来倒进锅子里。
这时洪之光才看清楚,锅子里都是各种医疗器具,针管居多。
“笛哥这是干什么?”
“消毒。”余笛说,将水舀满了又将盖子盖好,蹲下扒拉几下炉子,将火弄大了些才拍拍手站起来。“你刚才问什么?血腥味?”
洪之光点点头。
“哦,那是我的血。”余笛走到书桌前拿起一支秀丽笔摇了摇,“这里面不是一般的墨水,而是用我的血混入家族秘方制成血墨水,用于画符箓。一般的墨水没有效果的。”
所以,你天天抽自己的血制作血墨水?洪之光惊呆,怪不得余笛总是苍白着脸,也怪不得饭桌上总会出现猪红做的菜,原来都是为了补血。
“这也太惨了,自己抽自己?”
余笛哈哈笑起来:“那不至于,老宋帮我抽的,对吧,老宋?”
洪之光猛地转身,宋罡低沉声音响起:“嗯,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个。”
行,忘了还有个隐身到处跑的,洪之光赶紧回想自己有否说过啥过火的话,要是无意中惹恼了宋罡将自己就地法办,密室门一关,真是无人知晓的。
想想都害怕。
余笛没有看见洪之光七十二变的脸色,他将桌面上空白的和写好的符箓分分开,叠整齐,又擦了遍桌子,才招呼道:“好了,出去吧。”
走出房间,余笛忽然想起了什么,回身拍着洪之光的肩膀提醒:“李云和志达的时机快到了,李云正努力中,可志达有抗拒情绪,我怕他会找你帮他。”
洪之光浑身一抖:又来?
“可是你必须拒绝,要知道得罪狐族后果很严重,明白吧?”
洪之光使劲点头。
明白明白,绝对明白!
无论王志达怎么威逼利诱,我都要say NO!
结果半夜里,王志达溜进了洪之光房间。
“醒醒,喂,醒醒。”
洪之光翻了个身,挥挥手:别吵!
王志达叉腰,这次直接上手拍脸:“别睡了!起来。”
“谁谁谁?!!!”洪之光醒了,却看不到人。
“是我。帮我一个忙。”王志达说。
“不帮。笛哥说的。”
“这可由不得你。”
胶带从虚空中飞出,将洪之光捆吧捆吧裹成个粽子。
然后,这个粽子被送到李云床上。王志达拍拍手,很满意:很好,明早我就可以冲进来“抓奸在床”,然后要求解除婚约。
可他过于天真。
一双手从后伸出来抱住他:“志达,半夜三更的,主动来找我是有什么企图吗?”
“咦?这不对啊,你不是在床上吗?”王志达疑惑看向床铺上鼓起的一大团,难道是迷惑术?
李云朝他脖子吐着气:“我知道你要来,一直在等……”
王志达看不见的脸和脖子都被这吐气氤氲出一片粉红:“我,我送个礼物给你,放你床上了,再见。”
可那双手不放,还往更深入的地方探去……
“你就是礼物,还是份大礼。志达,我会好好调教你的~放松些~”
粽子——洪之光不停翻着白眼。
我还在啊!我能听见啊!!你俩能不能收敛一些!!!
喂!!!我不想听现场啊!!!
……
第二天,遭迫害了一整晚的洪之光终于被解救出来。
也惊讶地发现,那个方脸的王志达显身了。
“笛,笛哥,我是不是也有了某些天赋?我能看见王志达了。”
余笛正努力帮他撕掉衣服上的胶带,头也不抬:“正常啊,他和李云举行过仪式,大家都能看见他。”
这样的吗?真特别。
洪之光突然明白了什么,嘿嘿嘿地笑出来。
余笛觉得他脑子出问题了,笑啥呢?
洪之光:宋社长还是隐身状态,那就是,就是——他俩还没举行仪式呢。
可是很快,王志达出bug 了,忽隐忽现的,像个接触不良的电灯泡。
王志达焦虑得想哭。
李云却不担心,他快速收拾好行李,拉着王志达跟大家道别。
“志达不稳定,我带他回狐族圣地去巩固一下,我会好好照顾他的,拜拜。”
然后两人就手牵手离开了侦探社。
余笛道别得爽快无比,宋罡也只是叮嘱了几句,并无多挽留。
洪之光好心插一嘴:“这就让他走了?你们不留恋?”
宋罡说:“又不是不回来,他不在更好,我和笛子的时辰也快到了。”
“什么时辰?”
“举行仪式的时辰。”
洪之光:吓!!!宋社长你是故意说给我听的是吧?刺激我!
宋罡:哼~ 你觉得呢?
-tbc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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