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远的小学生

文笔永远是小学生~写文纯属爱好~

小狗狗能有什么坏心眼(9)

-OOC属于我,切勿上升正主

-主洪笛/余光,会有其他CP掺和


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。

那当然不是南枫。

焦头烂额的南枫好不容易哄好李文豹,这才开始思考如何去帮洪之光。

不就是找不见人嘛,简单,在精怪群里吼一声,让大家留意一下,汇报行踪就可以啦。

消息发出去,石沉大海,过了几小时还是静悄悄的。

终于在临近傍晚时,有一只鹦鹉精悄悄回了条消息:今天有人带了只兔子来我工作的宠物店,那只兔子身上有笛哥的气味。

有线索啦!南枫马上联络洪之光,一起去找鹦鹉精看店铺录像。

洪之光虽说没见过余笛的原型,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人,一眼就确定那只兔子绝对是余笛,没错的。

“光哥,仔细看看谁带兔子来的。光哥?别顾着笑呀!”南枫觉得洪之光现在好奇怪,看着屏幕笑得傻傻的。

那是有原因的,洪之光:好可爱呀好可爱,笛笛变成兔子实在太可爱了。

最后,南枫终于摇醒了洪之光,这才认出:带兔子来的是心理医生张超。

“可张医生不像坏人。”

“这不是重点,我们赶紧去找笛哥才重要。”


“多少都吃点,不能绝食呀。”

“就是,饿瘦了毛色都不好看。”

“要不我们趁他还有点肉,炖了吃?”

余笛打了个冷颤,不愧是广东人,只要是四条腿的都能下肚?

而围着他的张超、黄子弘凡和梁朋杰,则是叽叽喳喳地揣摩为什么兔子不吃兔粮。

没啥为什么,就是不想吃。余笛心想:我想念蔬菜火锅,想念水煮牛排,想念……

算了,要我啃兔粮我宁愿饿死!


然后不知是否因为太饿,那个噩梦再次降临。


余笛感觉自己沉在水中,一开口冰冷的水直往嘴里灌,他挣扎着往上游却发现手脚皆被水草缠绕着,无法挣脱。这时,远处一个庞大的身影游近,张开嘴露出一口雪白的尖牙……


救命!快醒!快醒!睡梦中的兔子四肢抽搐,使劲想从噩梦中醒来。可惜未能如愿,噩梦继续——


庞然大物游近,借助光线,这才看清那并不是什么怪物,而是一只金毛犬,比一般金毛都大只的金毛犬。大金毛用牙将缠绕的水草一一咬开,余笛有了生的希望,急忙再次往上游,但右腿有根水草仍倔强地缠着,余笛觉得自己快窒息了。大金毛一口咬住那根水草大力一甩头,水草被咬断但余笛也被牵连甩了出去,“碰!”余笛感觉后脑勺撞上了一堵坚硬的墙,剧痛加上窒息感,妥妥晕过去了。


“啊~~~”余笛终于从梦寐中惊醒,翻身跳起来。

“哎哟!”将同床的张超也吓醒了,一个翻身噗通掉下床。“兔兔你干什么?不想睡笼子要睡床我都满足你了,能不能睡相好点?”

余笛站在床上大口大口喘气,终于找到失忆的幕后黑手了——大金毛洪之光!


第二天一早,洪之光敲开张超家的门,见到的是顶着黑眼圈头发蓬乱的张超本人,随即被吓得后退一大步。

“你谁?”

张超打了个呵欠:“我!张医生!洪先生你来干嘛?”

“我来找笛……不是,我来找兔子的。”

兔子?张超突然感觉脚下有东西跑过,柔软的毛擦过小腿引起一阵颤栗。

低头一看,兔兔跑出来了,正围着洪之光打转。

“兔兔怎么跑出来啦?快回去!”

“笛笛!”


有些事情呢,就算再不情愿也得认命的。

例如此刻,眼见洪之光和兔兔上演泪花涟涟的相认戏码,张超只好认输:对,这绝对是你的兔子,还你了,拿去吧。还有,昨天刚买的一堆兔子用品也拿走吧,留着没用,我不会再养兔子的。

“等等!”洪之光将兔子放进暖呼呼的抓绒卫衣里,左右手各提着一大袋兔子用品,喊住张超。

“还想怎样?都给你啦。”

“还有。”

“还有?”

“余笛的衣服和手机,应该在你这儿吧?”

什么?张超瞪大了眼睛。


最终,衣服和手机在张超的咨询室里找到。

张超什么都不想问不想说,我是相信科学的人,什么精怪啥的,我没听到!


回到家,洪之光将兔子掏出来,可能因为衣服里暖和,兔子睡得很熟。

等到醒来,洪之光已经将一切收拾得妥妥当当。

余笛翻身起来,直接跳上他的肩头,一口接一口,将洪之光的抓绒卫衣咬出好几个小洞。

“啊啊啊,笛笛你干什么?”

干什么?生气呀!余笛哼哼唧唧地甩着耳朵。


晚餐是丰盛的蔬菜沙拉,余笛大模司样地跳上桌子,挑自己爱吃的蔬菜饱餐一顿。洪之光边吃边划开手机,开始浏览各个群,处理事情。正看着,眼前突然伸出一只爪子挡了视线,原来余笛跳了过来,用爪子去划手机屏幕,咦?可以识别兔爪子哎。

余笛调出一个对话框,输入文字:我想泡澡。

洪之光惊讶:“笛笛你想泡澡?”

余笛抖搂耳朵:对!

“可你是兔子呀!”

兔子也可以泡澡……的吧?


洪之光将浴缸洗干净,然后往里面放水,放了半缸水后关水,转身将余笛抱进浴缸里。

水渐渐没过余笛身体,白毛被浸湿,浴缸里水温很适合,余笛满意地眯起眼。

洪之光不敢松手,因为看着水有点深,怕一放手余笛直接沉底下去。可手里的兔子不喜欢被抓着,激烈挣扎起来,洪之光只好放开手。

想象中的场景没有发生,余笛欢快地在浴缸里游动起来,并且冲洪之光挥爪子:出去,出去!

“笛笛,小心别让耳朵进水,容易发炎。还有眼睛也别进水,容易发炎。还有——”

余笛竖起两只耳朵,瞪着他:走不走?不走兔子也会发脾气的。

“走走,我,我十分钟后进来捞你。”

洪之光出去了,顺手将门拉上。


过了一会儿,浴室里传来熟悉的声音。

“光光,帮我递条浴巾。”

洪之光狂奔过去拉开门一看,果然,余笛恢复人形了。

啊?笛笛你——遇热水能恢复?好神奇!

余笛皱眉:想啥呢,乱马1∕2看多了吧?


-tbc-


嗯,乱马曾经是作者最爱的漫画之一。

好像——暴露年龄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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